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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婚恋新观 如今“男闺蜜”吃香

2012-01-05 00:40:00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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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1年,都市人情感话题不断上演,国人婚恋观念也在逐渐改变,从“淑女班”到“太太学院”,从“小三”人人喊打到渐被宽容,从早期的红颜知己到现在人人都爱的“男闺蜜”,人们对待两性关系的多样化更宽容。

  正室战小三:从“淑女班”到“太太学院”

  11月“国首家教授女性经营婚姻情感课程”的“太太学院”隆重开学,这所学费达10万元之巨的“学院”,将“防范小三”作为重中之重,话题十足,立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其实,太太学院并不罕见,教做菜的、教插花的早已有之。北京这家新开的太太学院之所以名扬四海,是因为学院课程里包含了“防小三”。不管这门课是必修还是选修,对于一部分女同志来说还是相当具有诱惑力的。小三要不要防?当然要防!虽说恋爱自由,但小三破坏婚姻、拆散家庭也确实不太道德,作为正室,加强防小三的意识和技能实在无可厚非。

  但是听几堂课就能解决“防范小三”这个颇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吗?更有网友质疑,“经营婚姻情感”,那是夫妻双方的事,为什么独独找“太太”们来上课?有人认为这还是反映出“男尊女卑”的观念。

  但也有人认为,无论是从最初的“淑女班”还是到现如今的“太太学院”,女性为了提升自己而参与培训,本身并没有错,大家也可以从学习中得到乐趣,并不一定是为了取悦男性。防小三课程有多大实用性,大家都会有估量,上“太太学院”大可以看作是女性之间的一场较量,是女性追求自我提升自我的体现。

  岳母不要房:婚姻法新解释冲击国人婚恋观

  2011年8月,婚姻法新解释一出炉,就引发了社会震动,对国人婚恋观产生了重大冲击。一时间,由婚姻法新解引发的话题铺天盖地,屡屡刺激着都市人情感伦理的神经

  其中,“婚前房产归属”话题最引人关注和争议,根据婚姻法新解,婚前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个人财产,离婚后不能分割。由此引发了各种解读,有人担此举偏袒强者助长出轨歪风,或导致“老公出轨老婆可能要被净身出户”情况,不利婚姻稳定。

  同时,也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解释体现了公平原则。“如果有些女性结婚时一毛不拔,那未来没有保障也是合理的,男方已经供你白住了。”网友“八卦秀场”的话代表一部分人的想法:“司法解释三打击了结婚不肯出钱买房的女人和无房不嫁女的丈母娘们。”婚姻法新解一出,更有丈母娘放出狠话:啥都不陪送也要给女买房。

  究竟“婚姻法新解”是偏袒强者,还是保护弱者?法律界人士、情感专家见仁见智。而凸显物权的新司法解释让还没结婚的年轻人感到了婚姻的现实和杂。感情和金钱的纠结被摊开,直接而赤裸的财产关系带来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原有的浪漫期待。当女人明白不能把结婚当成人生第二次投胎,找老公不是找房东时,也许会促使女性更加独立,最后导致两性关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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