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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设“合同期”,期满再说续约与否?

2010-07-04 00:00:0039健康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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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日,家住二仙桥的市民刘晓娇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讲述了她短暂的婚姻经历:“哎,简直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如果当初曾宣誓是否分别也匆匆?

  昨日,家住二仙桥的市民刘晓娇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讲述了她短暂的婚姻经历:“哎,简直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一年前,25岁的她通过QQ聊天认识了前夫。去年9月9日,两人为了图“吉利”决定登记结婚。“当时工作人员问我们要不要宣誓,我们笑嘻嘻地说,太麻烦,一切都是虚的,关键是珍惜眼前。”没有想到,这段婚姻仅仅维持了4个月,就因家庭琐事破裂。

  对于这场短暂的婚姻,小刘一直很困惑:“如果登记那天,我们彼此许下承诺会照顾对方一辈子,至死不渝。又会不会走到这一步呢?”

  名人“争战”

  成都版婚姻誓言该怎么写?婚姻誓言该不该存在?针对这一问题,包括心理学专家、本土明星、作家等名人们也对此展开了一番唇枪舌剑。

  支持发誓派

  《新结婚时代》作者王海翎

  (一人对抗3大名人,独扛大旗捍卫宣誓的神圣必要)

  一句誓言唤起一生责任,连发誓都没勇气何况白头?

  很多人认为结婚宣誓是一种形式,而形式往往不能完全左右内容,但我觉得它俩的关系却是相辅相成的。打个比方,我们国庆的时候为什么要阅兵,即便把它看做一种形式,但通过这样的形式,却可以唤起我们全中国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婚姻是一种责任,如果连告诉全世界你们相爱、你们愿意白头偕老的勇气都没有,那该如何面对以后漫漫婚姻历程?

  目前来看,我国结婚的人群主要以“80后”为主,他们“闪婚”、“闪离”,因为这些独生子女好强、不愿意包容对方的个性,所以他们将婚姻看得很随便、没有责任感。所以,宣誓即便是一种形式,但肯定是有必要的,起码彼此在宣读时,可以唤起双方的责任感,清楚结婚不是儿戏。(王海翎)

  反对发誓派

  省社科院心理学教授林和生《“审判”余秋雨》作者聂作平巴蜀明星媛凤

  (该派人士多出现实之语,主张以规定等制度代替空洞的宣誓)

  道德承诺很虚假,不如做财产公证。

  婚姻登记处作为国家的行政机构,初衷是想通过道德引导让新人们重视婚姻,加强双方对婚姻的责任感。“婚姻誓言”想法是不错的,但我认为,颁证机关作为国家机器,更多的应该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完善,而不是仅仅通过让当事人宣誓、诉求的方式达到彼此间遵守社会道德的目的。强行让人们“赌咒发誓”的做法并不可取。

  我认为道德承诺都是虚假的,婚姻是否幸福和长久,关键要看双方内心对这桩婚姻是不是真正满意,以及结婚以后,双方是否用心来经营它,用实际行动来维护它。即便是要宣誓,我觉得大家应该更注重现实,与其相互宣誓,还不如到公证处做一个家庭财产公证。 (林和生)

  又肉麻又“浮云” 宣誓没好大必要

  我觉得宣誓就只是个形式,没好大必要。说得再肉麻,也不能保证将来会有美好的婚姻。结婚前,男女双方都是尽量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不管谈恋爱的时候怎样爱得死去活来,婚后总会慢慢归于平淡,而当最初的激情转化为平淡的亲情时,当双方生活开始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产生矛盾时,当初再美好、再动听的誓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没有哪个结婚的时候是想到离婚的,大家都希望能过一辈子。但毕竟这个社会有太多的诱惑、太多的变化。 (媛凤)

  结婚证设“合同期” 期满再说续约与否

  婚姻宣誓,只是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对婚姻加一道安全锁,我觉得恐怕不一定有什么效果。两个要离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宣过誓就不离了。它只是一种形式,企图用这种形式来唤起责任感,是缘木求鱼,没有效果的,责任感是发自内心的东西,不是什么样的形式可以激发的。

  财产公证肯定更有保障,虽然公证的确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思维和习惯,但如果硬要给婚姻加一道保险的话,它肯定比仪式更有实效。

  结婚是两个人之间你情我愿的事情,可能在其双方的父母亲面前宣誓效果更好。我倒是有个建议,结婚证应该有有效期,比如五年,十年,期满了,双方如果都同意续签,就再签,如果不同意,就散。

(实习编辑:陈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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